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文件的要求,为使社会公众了解、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将“涠洲11-6油田开发/涠洲10-3油田7井区二次开发/涠洲11-4油田综合调整联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”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涠洲11-6油田开发/涠洲10-3油田7井区二次开发/涠洲11-4油田综合调整联合项目
涠洲11-6油田、涠洲10-3油田7井区及涠洲11-4油田均位于南海北部湾盆地涠洲岛西南方向海域,涠洲11-6油田和涠洲10-3油田7井区距涠洲岛约50km,距已建涠洲11-4油田约15.9km,距已建涠洲11-4北油田约11.9km,油田范围内水深约38.5m。涠洲11-4油田距涠洲12-1综合处理平台27km,距涠洲岛55km,油田所在海域水深约43.5m。
本项目新建2座平台,1座无人井口平台(WZ11-6 WHPA),1座中心处理平台(WZ11-4 CEPD)与已建WZ11-4 CEPA平台栈桥相连;新铺设3条海底管道和2条海底电缆。同时,对已建平台WZ11-4N WHPB、WZ11-4 CEPA、WZ12-1 WHPC和WZ12-1PUQ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。
本项目新建WZ11-6 WHPA平台物流通过新建混输海管输往新建WZ11-4 CEPD平台进行处理。新建WZ11-4 CEPD平台接收来自WZ11-6 WHPA平台物流,与本平台所产物流一起进行油、气、水处理,油处理成含水5%后通过栈桥输送至WZ11-4 CEPA平台后通过已建海管输送至WZ12-1 PUQ平台,与其他平台处理合格的原油混合后,通过已建海管输送至涠洲终端;伴生气在WZ11-4 CEPD平台用作电站燃料气;分离出的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在WZ11-4 CEPD平台回注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海石油(中国)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
联系人:路亚辉 联系电话:0759-3910481 传真:0759-3901918
电子邮箱:luyh5@cnooc.com.cn
地址: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1388号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评价机构: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崔艺潇 联系电话:010-84522580 传真:010-64663785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:100028
电子邮箱:cuiyx7@cnooc.com.cn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即日起,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。
中海石油(中国)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
2024年5月23日
版权声明:任何媒体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北海日报社旗下《北海日报》及其数字报和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视频号、抖音号,“晚观北海”微信公众号,北海新闻网及其微博、北海通讯APP等媒体平台的作品(包括不限于稿件、图片、视频等内容),均须注明来源和作者,并支付稿酬。对侵权行为,北海日报社将采取维权措施,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。
版权合作联系电话:0779-2037559